根据学校通知,凡符合《山东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申请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导师团队
招生专业: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招生人数:11人(含交叉团队1人)
招生导师团队及介绍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人员届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的人员,须自2018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和论文集),且被CSSCI或SSCI、AHCI、SCI、EI收录,或取得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含论文)不少于3项,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工程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并符合相应招生方式的报考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12月30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见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报名时需交纳报考费。
四、材料提交及截止时间
(一)申请材料
1.《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简况表》,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等。
2.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主要阐述本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创新点及预期成果等,科研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原创性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概要)。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7.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8.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获得境外学历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9.《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考生简况表、专家推荐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专项计划报考审批表等相关表格请从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进行下载。
上述材料请按1-9顺序整理装入档案袋内邮寄到我院。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报考材料、违背学术诚信、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寄达,逾期将不再接受申请材料。
(三)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晶体材料研究院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15053156166
五、考核程序
(一)材料审核:
1、“材料审核”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2、我院将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结合考生的报名材料、科研背景、科研潜力等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成绩。按照材料审核成绩,结合招生计划,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2022年01月07日左右在晶体院网站公示审核结果。
(二)考试安排
1、采用线下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2、报到时间及地点
2022年01月12日上午9:30—11:00,功能晶体材料楼207房间报到并审核材料原件,缴纳初试及复试费,共计200元。
3、笔试 (《晶体物理》或《固态化学》)
时间:2022年01月12日下午2:30-4:30
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面试
时间:2022年01月13日上午8:30
地点:功能晶体材料楼101、107会议室
内容:
1)英语(口语、听力):100分。
2)综合素质(工作与科研成果25分,科研计划25分,研究潜质25分,实践能力25分),共计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面试成绩:100分(专业外语成绩x20%+综合素质成绩x8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及其他人员要求加试。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2、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需要加试的考生请在报到时说明)
时间:2022年01月14日上午8:30-10:30,下午2:30-4:30
地点:功能晶体材料楼107会议室
加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
1、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审核成绩×1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60%
2、根据招生计划,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于2022年1月14日18:00点前在晶体院网站公示。
六、录取工作
1、档案调入: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6月15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对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以及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若考生选择就业或报考其他高校,需由考生本人提交放弃拟录取资格的书面说明,经学校同意,可补录其他考生。
七、学制与学费
1、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
2、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领域)每生每年16000元。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政审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31-88366516
投诉电话:0531-88364317
为方便考生沟通交流,特建立QQ群,群号:493589237。欢迎以实名备注加入。
晶体材料研究院(晶体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