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方针,发挥晶体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平台优势和学科研究特色,促进材料学科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晶体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根据发展规划,特设立开放课题基金,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具有重大科学意义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实验室热忱欢迎国内外从事晶体材料相关研究的研究人员申请开放课题,开展前沿科学研究,共同推动晶体材料创新发展和创新人才的培养。
晶体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每年度开放课题指南发布、申请受理、组织评审、批准资助,并对资助课题实施管理。
一、申请与受理
1、申请者须根据当年度重点实验室发布的申请指南认真撰写申请书,申请书经课题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2、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的全职科研人员。
3、申请者每年度只能申请一项开放课题,且在研的开放课题数不能超过一项。
4、同一项目组研究内容相近的课题,只允许报送一项。
二、评审与批准
1、重点实验室将申请书汇总后,提交至实验室学术委员会,采用书面评审形式进行评审。
2、根据评审意见,确定开放课题的资助结果以及资助额度,资助结果将在实验室网站发文,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者。
三、工作评价及成果标注
1、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课题的实施,需在第一年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第二年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结题报告。
2、由重点实验室主任审查课题年度工作报告,核准下一年度的经费预算。对未按时报送课题年度报告、未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或课题经费使用不当的课题,经审核后可予以解除。
3、如课题不能如期完成或负责人发生出国/调离,无法按计划实施,实验室有权终止经费支持。
4、论文署名:发表由开放课题资助的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时,应注明研究成果系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标注中文形式:本研究得到山东大学晶体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资助(课题编号×××);英文形式:This project is 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rystal Materials, Shandong University(No. ×××)。
5、成果归属:由开放课题资助的研究成果原则上归本实验室和作者所在单位共享。
6、鼓励课题申请者与晶体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者共同开展研究,研究成果共同署名。合作发表的成果须严格按照要求标注,单位标注形式:
中文形式:山东大学晶体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济南250100
英文形式: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rystal Materials, Shandong University, Jinan, Shandong, 250100,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7、重点实验室主任定期检查开放课题的进展情况,包括计划和经费使用。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各开放课题的年度工作报告的水平和成果做出评价。对于取得重要进展的课题,经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同意可以适当增加经费支持。
四、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1、每个开放课题总经费为8-10万元人民币,并将其中的50%直接下达课题负责人,一切费用由对方单位管理;剩余部分留在实验室作为测试费、机时费、住宿费等,按照山东大学财务有关规定使用。课题的资助金额实行一次核定,专款专用,年度结算,课题完成后进行总结算。开放课题一般期限为两年,按资助任务书所约定的考核目标进行结题。
2、项目经费分期下拨,首次下拨时间为课题被批准后的一个月内。课题每进行一年,课题负责人应向实验室提交课题进展报告。学术委员会根据课题进展进行评审,决定下次经费下拨的时间和额度。
3、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1)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包括样品制备费、测试费、材料费、零件加工费和计算费用等。
(2)国内学术交流的差旅费、会议费等。
4、资助经费的使用将由重点实验室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按课题预算执行。
五、实验室优先支持的研究课题
(一)晶体材料创制及生长机理与技术
(1)晶体材料创制的基础研究
(2)新型功能晶体材料的制备及表征
(3)晶体生长机理研究
(4)晶体生长技术及装备研究
(二)功率半导体晶体材料及器件
(1)功率半导体晶体核心原材料和生长装备研究
(2)高质量功率半导体单晶材料生长及加工技术
(3)大功率高性能宽禁带半导体器件及装备
(三)光电功能晶体材料及强激光技术
(1)大口径KDP系列晶体研究
(2)高负载激光晶体研究
(3)激光半导体芯片及高负载激光器研究
(四)生物医用晶体材料及应用
(1)生物医用功能晶体材料
(2)生物医用检测晶体芯片及技术
(3)光动力学诊疗全固态激光装备
(五)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具有创新思想的功能材料研究。
晶体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1年6月